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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年来,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及一些经济发达的中等城市,一种叫做互助结婚的模式悄然兴起,正有越来越多的婚龄同性爱者,以互助婚姻做伪装,获得爱的自由。有关专家认为,互助婚姻可以作为同性爱者解决传统文化的方法、思路之一,但不能够完全替代人权解放所能够带来的归根结底的解放。
多年来,中国一直是异性中心主义社会,由此衍生出对同性爱的恐惧,以及对同性爱和艾滋传播关系的恐惧。根据专家的研究结果显示,男同性爱者是艾滋传播的主要“桥梁人群”。因为一些担心性取向暴露,与女性结婚仍是普遍现象,导致艾滋容易向一般妇女传播。因此,专家也认为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对于减少多个性伴侣的生活方式,减少艾滋病传播,肯定有积极的作用。
2007年10月1日,小曾和小美结婚了。他们告诉家里人,那是一场盛大的集体婚礼,非常热闹,所以家里人就不必出席,免得麻烦。事实上,当天的新人中并没有小曾和小美。他们不需要这个仪式,因为他们的婚姻只是伪装。
一年前,27岁的小美找到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张北川,她哭着请求这个中国著名的同性爱研究专家帮助她解决婚姻的难题。张北川做了红娘。结果,小美看中了小曾。他们决定互相帮助,用形式婚姻的策略,来对抗传统婚姻的要求和压力。
江苏同天:Gay man+Lesbian相亲会
只要结了婚,就不再有人怀疑你
7月的南京气温飙升,空气潮湿,令人窒息,沈逸说“像父母对我们的期盼一样”。
沈逸,江苏同天工作组协调人。同天是由英国贝利?马丁基金会赞助的民间志愿者组织,主要面向南京及周边地区同性爱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志愿者均为Gay man或者Lesbian(拉拉)。同天成立5年,算是与媒体接触较多的社区工作组,但沈逸和他的伙伴们一直严格地保护着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使圈中人,也仅仅只是知道“沈逸”这样一个化名而已。沈逸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框架里,对同性爱明里暗里的歧视无处不在,同性爱者身份仍然为一个过于敏感的话题,如果身份被人发现,“可能会有危险。”
中国大约有3000万同性爱者,相比无比庞大的异性恋主流社会,他们属于边缘社区人群。为了保证自己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得到平等的权利,绝大多数同性爱者选择在主流社会中扮演异性恋者的角色,而考验角色是否扮演成功的标志为婚姻,“只要结了婚,就不再有人怀疑你。”沈逸说。
作为一个年届30岁的Gay man,沈逸自然也面临婚姻的压力,他相信这是当前同志圈中的普遍压力。“因为中国同志圈中主流人群是70年代的人,他们出生于文革结束前后,成长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在踏入社会的阶段经历了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目前已经逐渐融入社会主流群体。现在他们正好到了30岁左右,是中国传统的男人‘三十而立’的阶段,也正处于‘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尴尬期。他们既不愿意暴露身份,同时又要面对婚姻与个人品质评价相挂钩的社会现实,所以,他们只能小心翼翼的寻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在沈逸的记忆中,在国内最早提出互助婚姻这个概念的是南京金先生。金先生1999年从国外回来的时候,面对家人催促结婚的要求,想到在国外同志圈中流行的男女结伴情况,所以他请求青岛大学医学院张北川教授在其编辑的《朋友通信》上发布了一条消息,希望寻求能够适合条件的女同志结合家庭。“消息登出来后,给他写信联系的都是男性,没有一个拉拉,他们来信询问这种婚姻的可能性,并进一步探讨,于是,互助婚姻这个专业用词逐渐在国内推广开来。”
互助婚姻,又叫形式婚姻,也有人叫它“假凤虚凰”,主要是Gay man和拉拉结婚。他们在一起的结合,只需要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有的甚至只举办一场民俗婚礼,用它来告知亲人、朋友、同事。这种婚姻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组建家庭,没有实质性的家庭关系,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依然仍然保持完整的自我,保持同志身份在人格和生理上的独立,“他们只是借助婚姻这种形式做壳,来抵挡家庭和社会对其婚姻方面的要求。”
目前,国内互助婚姻模式有紧密型、松散型、半松散型。紧密型像正常夫妻一样,住在一个屋檐下,但可以带各自的伴侣回家;半松散型基本上是一人有一套房子,彼此定期同住几天,过年过节正常回家。同天志愿者、25岁的小新说,现在很多年轻人提倡的是松散型,各自过各自的生活,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有事需要出现时,双方才一起共同露面,平常保持朋友或者协议的关系。
沈逸告诉记者,互助婚姻这种模式正迅速在同志圈中流行开来,全国已有500多对先行者,仅江苏,初步统计就有60多例。
寻求出路
江苏同天工作组大约在一年前开始积极推动互助婚姻的模式,这基于工作组成员的共同理念,“我们社区工作组不提倡和异性爱者结婚,不能为了缓解自己的压力而去伤害无辜人群,那样产生的后果会对整个社区人群的形象有影响。”,“而且还容易把性病、艾滋病等疾病传播给伴侣,那样更不好。”毕业于医学院的志愿者张天补充道。
南京地区估计有10万同性恋者,同天工作组准确界定了他们互助婚姻的服务对象:年龄在25岁到35岁之间,经济独立,已经不怎么喜欢到酒吧等公共场合去玩,而且内心开始渴望比较稳定的东西。根据经验,沈逸认为这个阶段的Gay man和拉拉婚姻压力最大,“有的甚至因此自杀,或者出家。”同天希望用互助婚姻的模式,帮助这个群体去主动选择一种新的家庭关系,“找到出路。”
但在观念推广的过程中,沈逸他们发现仅靠Gay man和拉拉自己,很难找到互助婚姻的对象。本来Gay man的数量就大于拉拉,而且Gay man都喜欢选择拉拉中的P(女性角色),而拉拉比较喜欢男性气质明显的Gay man,加之拉拉里的P很多是双性恋者,他们将来是会跟男性结婚的。这样实际上可以形成互助婚姻关系的男女同性爱者的比例可能是100:1。更特别的一点,Gay man和拉拉虽然同为同性恋者,但两个圈子彼此却没什么交往。Gay man和拉拉,在茫茫人海中,他们看起来都像异性恋者。
去年12月,同天第一次组织Gay man+Lesbian联谊会,试图用传统相亲的手段,来搭建男、女同性爱者的交往渠道。只不过和传统相亲相比,同天的相亲会更像一个秘密活动。首先,参与者都被组织方预先告知必须使用化名,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尤其是不要向初次交往者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其次,组织方设置了比较烦琐的网上报名方式,一是保护他人隐私,二是起到简单筛选的作用,“没有真正需要的人就不会来参加”。报名被工作人员确认后,一直要到活动举办前一天,才会一对一地电话通知。等到进场时,没有报名的人均不得进入,而进入的男性同性爱者获得的是拉拉的资料,相反,拉拉拿着Gay man的资料,彼此之间不可以流通。沈逸说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一是担心媒体来猎奇,二也担心社区里面一些不太好的朋友,“他们不以交友为目的,而是另有想法。参加我们活动的人大多是30岁左右的人,好多人工作都非常体面,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我们最担心的是有些人会利用这个平台来做事,骗吃骗喝还是小事,诈取人钱财都可能发生。”
几次尝试后,今年7月,同天举办了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次互助情缘联谊会,大约有70人参与。为了筹备这次活动,沈逸他们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特别去专业婚姻介绍所学习了一整套现场相亲会流程,把“同心缘” “分钟约会” “速配当当当”等专业相亲趣味活动都植入联谊会。回忆那次联谊会,沈逸印象最深的是一对很稳定的Gay man伴侣,在“同心缘”活动刚刚开始时,就认识了一对同样很稳定的拉拉,彼此感觉都很合适。“于是,这对男生不顾主持人劝阻,一直和拉拉同向行走,彼此交流,结果活动还未结束,四个人就一起离开现场,另择场所进一步沟通了。”
一个月后统计,那次联谊会共有8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开始落实父母见面等细节问题。此外有11位表示在现场找到了心仪的合作伙伴,正在深入地沟通。
到目前为止,同天已经举办了两次大型联谊会,小的每个月都会有一次,通过烧烤、春游、在酒吧玩“杀人游戏”等等方式,为1000多名Gay man和拉拉提供了交流的机会,沈逸估计,它占了南京地区有互助婚姻需求人群的一半以上。
用“互助”拯救幸福
作为同天的协调人,沈逸对互助婚姻模式思考很多,他认为无论是从社会学还是人类学来说,互助婚姻都有很多值得研究的地方。沈逸写过一篇《互助婚姻的中国难题》,文章中说:“互助婚姻作为婚龄同志应对婚姻的压力一种有效手段,目前可以大胆尝试。但因为这样的婚姻来之不易,双方务必慎重。在选择朋友时,两个人一定要进行充分的沟通,互相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和心态。一定要坚持志同道合,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还是要坚持一定的条件,有标准、有选择的,在道德、职业习惯等方面的考虑,两个人最好是对等的、均衡的,婚姻才有实现的可能性,也增加了婚姻的稳定性。”
这些体会来自沈逸他们一年多的工作经验,同天小组的志愿者们普遍认为同性爱者要真正建立起互助婚姻,难度挺大,“远远超过异性恋婚姻。”问题很明显,互助婚姻目的性很强,彼此间考虑更多的是外形、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关系等等;另外,虽然互助婚姻客观上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在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上,互助婚姻也可以同普通婚姻一样,遵照《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来处理,“但是鉴于互助婚姻的特殊性,作出这种选择的同性爱者应有意识地通过协议方式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生育、相互的扶助义务、双方长辈的赡养、养老等问题进行约定,以免日后因对互助婚姻的理解和期望值的差异而发生纠纷。”
虽然沈逸一直在积极地推动互助婚姻,可他自己并没有选择这种模式。一年多前,他在某无性婚姻网站的帮助下,认识了一位女性,“她在情感上是异性恋者,也需要性,但生理上没有办法过性生活。”两人充分沟通后于半年前结婚,获得了世人眼中的正常家庭生活。沈逸非常满意他的选择,“感觉很温暖,也很幸福,我信任她,感情上相互依赖,除了性以外,我愿意和她分享一切。”
沈逸说他过去不会和一个Gay man分享感情和内心的感受。沈逸有十几年的同志圈中生活,非常活跃,认识很多人,但后来他开始厌倦这种生活,“看到了太多丑恶、黑暗的东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虚伪的,对感情坚定的人非常少,都是悲观的、消极的,这样的东西接触多了以后,人会受到影响,很颓废。”沈逸下定决心要离开圈子,正是这样他才选择了无性婚姻,他认为在同性婚姻尚未合法的情况下,无性婚姻是一个同志所能选择的最接近社会要求的婚姻,“一个人只有在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一致的情况下,内心才不会冲突,否则内心会非常矛盾和痛苦,这就是大多数同志非常痛苦的根源。”而沈逸的婚姻,给他带来极大的安全感,内心很放松。
目前,沈逸正在打算逐步地淡出工作组的事情,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家庭和婚姻中,“去努力创造每个普通家庭都向往的那种幸福生活。”
小新和小西:互助婚姻,一种感恩的方式
小新说话的时候,小西温柔地靠着她,偶尔会用指尖轻轻地抚摸小新的手臂,宛若两人的窃窃私语,其间的浓情蜜意,旁人听不见,但看得见。
小西很年轻,今年刚刚20岁,在南京某影楼做客户代表,是个特别温宛、纯净的女孩。3年前,小西遇见留寸头的小新,一个生于1982年的女孩,她们相爱了。
这两个女孩很幸运,父母接受了她们的性取向。据说当初告知时,小西妈妈的第一反应是“追潮流”,而小新的妈妈“表现非常好,根本没反应。”由于家里人都知道,并且默认了两个人的关系,所以小西和小新家人一起生活。她们没有来自父母的压力,可以不结婚。
但小新和小西都决定结婚。
小西想要孩子。她的互助对象是小西和小新共同认识几年的朋友。不久,小新也找到了互助对象,因为年龄比小西大,她可能会先结婚。小新不是为孩子结婚,是用结婚来堵住别人给父母压力的那张嘴。这也是小西的感受,不想让父母承受太多因为自己不结婚带来的各方的压力。
确定互助对象以后,小西和小新的生活开始发生变化。
家庭
小西和小新曾经想过找一对Gay Man,理论上这样结婚以后大家买两套房子做隔壁邻居,生活会很方便。但是想法与现实差得很远,最大的问题是那对分手了怎么办?“这是我们没办法去控制的事情,如果对方一旦分手,大家相处就会比较尴尬,甚至说不定还影响我们两个人的关系。”想到这点,两个人还是各自找了互助对象,有时候四个人聚聚,吃饭、唱歌,像朋友一样,既联络感情,同时也可以商量事情。
结婚后怎么住,是她们首先要谈妥当的事情。小西这边比较简单,她的互助对象本身有房子,“我会住过去,小新跟过去,都已经谈好了。”而小新跟她的互助对象虽然家都在南京,但和家人一起住总不方便,商量后决定在外面租大一点的房子,两室一厅的,“他带他男朋友回去,我带我女朋友回去。”想象将来要面临的局面,小新的互助对象开玩笑说他是“娶一个,照顾两个。”小新提醒他还有他男朋友,“他就说,那我们三个人照顾小西一个人。”
小西听着小新转述的这些对话,娇娇地笑。
结婚证
对于互助婚姻而言,是否办证也是需要预先确定的事情。在小新她们周围,也有互助婚姻只走了形式,而没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大多数人都会领证,比如像小西那种情况,如果他们要孩子的话,正式结婚肯定是必须的。
小新不要孩子,办证还是不办证的问题她想了很久,后来决定还是办证。她感觉“在这个圈子里面,伴侣关系很不稳定。”当着小西的面,小新讲了很长一段关于爱情的话。她说两个人非常相爱,但爱情这东西,没有人说它是一辈子,也许3年、5年,激情就没了,转化为亲情。小新认为维持亲情第一个靠血缘,第二个靠法定关系,“有的人在正常婚姻里也有外遇,可他们有约束,老公、老婆和情人分得很清楚,但在我们这里,没有,都是情人。”这样的感情自然没有安全感,“有时候我跟她吵架,说人家夫妻分手,还要去法院办个手续呢,而我们只需要两个字:分手。你凭什么去追她,去留她?”
小西沉默,小新也沉默。过了一阵儿,小新说:“我经常跟我女朋友说,如果将来能够结婚,那真的很好。比如,如果我生了病,需要家属来签字,其实我希望的人是她。但是她没有任何资格来签字,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想起来就难过。”
互助婚姻最起码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小新很清楚,两个拉拉和两个男同性恋者在一起,很多权利就没法得到保障,“如果我们能够成为朋友,亲人,彼此有信赖感,这种关系倒可能长久,等到两人老了,年纪大了,可以有个相互依靠,所以办证的话,会有个保障。”
孩子
互助婚姻提上日程后,孩子问题成为小西和小新最大的问题,每次提起都会引发争吵,至今不能达成共识。
小西和她的互助对象倾向于要孩子,而且不想领养,小西担心万一以后孩子知道自己的真实情况后,心理仇视会比一般小孩来得强烈得多,那样的话不如自己生一个。小新觉得孩子将来面临的社会压力太大,“父母都是同志,两人并不相爱,却生下我,那他怎么来理解这个事情,说不定心理仇视会更大,在学校也会受到其他同学的歧视。”小新始终坚持认为,在整个社会文化还没有足够宽容的情况下,生小孩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最关键的问题是,如果有了孩子,小西和小新怎么办。
小西说,如果有了孩子,她可能会更多关注自己的家庭,就是她和男孩子那个家庭,“小新就自己随便住个地方吧。”所以小西认为小新是嫉妒,“她害怕我太关注于孩子把她丢下了。”
小新承认了自己的害怕,她说出内心的想法:“一方面这孩子顶多把我当成妈妈的好朋友,他肯定没办法去理解这是妈妈的爱人,妈妈的‘丈夫’。另一方面,有了小孩,我就会被冷落了,那我们的关系还能不能维持?”
没人能够回答这些问题。两个女孩说,慢慢商量吧。
责任和义务
小西的互助对象是男同性爱者中的女性角色,他和小西像闺中密友,有很多共同语言。但这个男人到小西家去的时候,就把自己当成女婿,买很多的礼品,什么事情都抢着干,陪小西爸爸聊天,下象棋。这些都不是小西提的要求。“他这人比较传统,觉得他跟我在一起,就有义务去照顾我,对我的家人好,我觉得我也有义务对他的家人好。因为我们组成这样的家庭就是出于对双方家庭好,所以我们这样做是应该的。”
和小西的互助对象相比,外形硬朗的小新要扮演女朋友的角色难度就大了很多。小新就要去见互助对象的家人,这令她非常紧张。小新之所以紧张,主要还是特别在乎这事,她希望自己能够一次成功,然后把事儿办了,就没有那么多麻烦。小西和小新都担心头发太短过不了关,虽然为见面已经留了近三个月。
看着小新担心的样子,小西突然叹了一口气,她说:“其实我们很不喜欢这个东西,还是希望有一天社会的压力没有了,互助婚姻没有了,那时候,我们可以在大街上,拥抱,亲吻。”
陈兵:总有一天我会和他结婚
一走出常州火车站,记者就看见了陈兵,如之前短信里所描述的那样,他穿了一身黑色竖条纹西装,很英俊。陈兵忍不住炫耀了下,说西装是他结婚时的礼服。2004年,陈兵与某拉拉建立互助婚姻,先举行民俗婚礼,随后就办了结婚证,至今已经有3年时间,算是互助婚姻这一块最有经验的人之一。
陈兵把采访的地点放在一间咖啡馆,说那是他和老婆经常去玩的地方。记者迟疑地问:“老婆?”陈兵笑了,“哦,是我的拉拉老婆。男朋友一般叫爱人,BF(boyfriend)。”
陈兵的拉拉老婆和BF都不同意他接受记者的采访,担心一不小心曝光,给大家的生活带来麻烦。但是陈兵私下决定与记者见面,因为他想为自己所在群体做点事情,去纠正大众的偏见,“而且我又不做违法的事情,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没什么好担心的。”
这种表达方式和陈兵的公务员身份相吻合。在后面的自述中,陈兵始终保持着同样的语感。他力图证明一件事情: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一样,都是正常人。
结婚,还是不结婚,都成问题
上个世纪80年代末,我感觉自己对哥们儿、朋友有超乎友谊的感情,只是当时我没有同性恋的意识,以为是种心理疾病,就去图书馆搜索很多心理学和性学方面的资料,试图搞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当我明白自己的性取向后,很痛苦。曾经试图通过心理咨询、自我调节和各种努力来改变性取向,然后去找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成家结婚,但是没有成功。
我该怎么办?我把结婚的理由列了出来,第一,我是个孝子,中国的传统观念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那么我应该给父母有个交代;第二,单位环境也要求我结婚,如果不结婚的话,对我的晋升、提拔,包括别人对我的看法,都是有影响的;第三,我很渴望有个小孩,有个家,去享受天伦之乐。但是这种渴望与现实矛盾,因为我这种性取向不可能有和谐的小家庭。那部电视剧《金婚》你看过吗?它里面有句话说得特别好,婚姻很多矛盾其实是由性引起的。劳伦斯也说过,性是灵魂与欲望的有机结合。我再怎么对这个女人好,也肯定不会幸福。第二理由是我不想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孩;第三,假如结了婚,涉及的后遗症太多,我最担心的是对小孩有影响。
为这事,我看过很多书,也和很多专家书信交流过,就是想找到一条正确的路,但是,专家没能给我具体可行的意见。
有一段时间我也在寻找同性伴侣,在圈里也处过一个朋友,两人在一起很久,我是真心真意地去付出,想和他建立一个“家”。我很快就发现,那很难,两个人既没有法律的支持,也没有世人的支持。我相信,得不到别人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的,包括爱情。所以走进同志婚姻很难,大多数各自走进传统婚姻,不管两人相处几年。
就这样晃到了90年代末,我已经是大龄青年了,面对母亲的哀求,我知道自己必须要依照父母的意思结婚,只要父母幸福,我牺牲自己也可以。当时有一个人特别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他说我结不结婚都一样对我。在这种情况下,我半推半就的,其实更准确地说在世俗的胁迫下,和一个异性恋女子结婚了。
我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我的妻子在老家,一年回去几次我们的婚姻还是可以维持的。走进婚姻以后,我想我愿意放弃自己所有的幸福,关爱她,孝敬父母。我很努力地去尽一个丈夫的责任,周围邻居都说我是模范丈夫。
她很漂亮,贤惠,是一个懂得爱的人,也很爱我。很快她就感觉到我对她不是爱情,说夫妻关系不应该是这样的。于是她开始检查我的私人物品,偷看我的信件,发现了一个同志写给我的信,里面涉及到情爱。她断定这个人不是女的,而是男的,这令她非常痛苦。她没有告诉我,整天沉默着,那是让人窒息和恐惧的沉默,但我却无能为力,我改变不了自己。我也很痛苦,都有过自杀的念头。后来还是因为她,她真的很善良,不仅原谅了我,还想办法为我治疗。
当时我们没有分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刚结婚不久她就怀孕了。为了孩子,我愿意牺牲我的一切,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可小孩生下来后,就有先天吸入性肺炎,成活的几率不到一半,别人都劝我不要了,但我尽了全力去抢救,住氧仓很花钱。几天后,孩子夭折。
失去了孩子,就彻底失去了这个家庭的纽带。孩子死后,我们继续努力了两年多,甚至尝试过放弃性来维系这段婚姻,还是不行,似乎我们都失去了生活的动力和源泉。
两年以后,她遇到一个男人,我们终于心平气和地离婚了。这是很幸运的,很多同性恋没有这么幸运,我身边正在发生的就有很多。
现在我是反对同志走向异性恋婚姻的。记得结婚前我在日记中写“我走进婚姻是向世俗低头,是用我自己全部的幸福去换取社会的平稳,父母的安心。”但这都是以牺牲一个无辜女人的幸福做前提,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特别不安,内心惶恐,导致抑郁性胃出血,甚至产生臆症。
我伤害了她,一辈子都无法弥补了。
互惠互利的互助婚姻
离婚以后,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就轻松了。世俗的观念太复杂,我和前妻离婚后,家里人觉得是她甩了我,而且离婚后她又过得很好,有了孩子,就希望我找个更好的妻子,把面子找回来;另外即使离了婚,单位里大家都认为你还年轻,条件又好,完全可以再结婚。还有一点很重要,我觉得自己是个同志,但人权方面是应该得到保障的,结婚可以让很多东西有个保障,我也不好和你说具体,总之有利益所在。
这个时候我已经了解了互助婚姻,觉得它挺好,互惠互利,男、女同性爱者结合在一起不会伤害任何人。我们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在双方父母、亲戚、同事眼中,我们是夫妇。正好在我抱着这种心态的时候,遇到了我的拉拉老婆。她从来没有结过婚,家庭压力挺大的,母亲在病危的时候盼着她结婚。这种情况下,能不满足父母的愿望吗?我们两个人一拍即合,当时我有BF,她也有个一起生活6、7年的朋友。我觉得非常好,我就想找个有稳定关系的拉拉,外面那种性活跃者我不喜欢。
我们在2004年初认识,年底就结婚了。当然,结婚之前,我们通过律师见证签定了婚前协议,把婚前财产归属明确。这份协议还有其他内容,包括婚后的支出采用AA制;双方日常生活互不干涉,不同住;一方有什么活动要求配合的,另一方要尽可能地做好;不管发生任何疾病、意外,均由各自负责;到彼此父母家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签协议时我的BF和她的爱人都在场,我们的婚姻大家都同意的,协议还是她爱人起草的。她的爱人也找了一个Gay man结婚,我老婆的老婆的老公的老婆——如果不是圈中人,肯定被绕晕了——跟我这个BF关系蛮好的,有时候开玩笑,我还说他是我的小姨子。
结婚那天,双方亲戚朋友都来了,挺热闹的。我说我是影帝,她是影后,我手这么一放,她就很自然地靠上去挽着了,没有露出任何的蛛丝马迹。他们不知道,我们结婚的酒席是两个人AA,谁的朋友送的礼金归谁,以后人情也是各自还。连结婚时我家人给她的钱,她都全部还给我了。这些都是之前协议好的。不过我们后来也没有完全执行协议,因为两人关系处得很好,一点点费用根本不在意,出去玩都是你情我愿地请客。
我们结婚已经3年了,没有一分钱的共同财产,也一直没有住在一起。我跟我BF是周末夫妻,男人嘛,周一到周五要为事业打拼。但有事情的时候,比如我家里来人了,我们就住在一起。平常不忙的话一个月就见一两次面,就像朋友、兄妹一样。有次我出车祸,她半夜从几百里外另一个城市打车过来,让我很感动。从目前来讲,我觉得这条路是最接近真实的道路,它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缓解各方面的压力,而且对自己的生活也是有帮助和益处的,两人相处得好,就跟亲人一样,有什么事可以互相关照。
权利和义务当然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个很公平。传统节日和父母生日的时候,我们肯定要回家。我家远,比较省事,打个电话就行了,一般都是去她家。说实话,我们相爱的人毕竟是自己的BF或者爱人,过节的时候总是想在一起的,这很矛盾。我拉拉老婆跟我说过一句话:她渴望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把自己一年的收入、工作情况跟爱人好好地说说,把自己赚的钱全部给她。但我们是这种人,就注定我们要放弃、割舍这一方面的幸福。
同性婚姻还要奋斗多少年
要说最好的办法,我觉得还是能够通过李银河提议的同性婚姻法。像我们这种互助婚姻,只是权宜之计,最终的目标还是同性婚姻合法化,让我们的关系获得法律的认可,权利得到保障。
这个东西还不知道要奋斗多少年呢。虽然中国变化非常大,我对我们党和国家也是充满信心的,但是要改变别人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觉得只有等到80后、90后,据我了解,80后的认同程度已经相当高了,那么等到90后会更高。实现同志婚姻,一方面我们自己要努力,另一方面等80后、90后走上领导岗位,拥有话语权时,可能性更大。我能够在有生之年看到就心满意足了!
同性婚姻法如果通过,对于预防艾滋病传播也有积极的作用,至少它可减少性伴侣。很多在异性婚姻中的同志,他不可能像我们一样找个BF生活在一起,那他的性需要怎么解决?只好找“419”(一夜情)或者MB(男妓)。可大多数同志与妻子是有性生活的,传染给妻子怎么办?互助婚姻对预防艾滋传播是有一定的作用,现在我和BF就很单纯,跟普通的异性恋夫妻一样,彼此忠诚。但互助婚姻只是一个方面的支持,它是个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
我的经验是要组织形式婚姻,如果不要小孩的话,最好不要办那个证,它涉及到很多经济和社会关系的纠纷。我听说过两个Gay man在一起生活很多年,其中一个出车祸去世了,而他有互助婚姻的形式在,按照法律程序走,财产就要被一个不相干的人继承。这样很麻烦的。在我和拉拉老婆之间也发生过一件小事,当时我打算买一套商品房,她不愿意签字,结果房子没买成,我感觉有些可惜。所以我们的婚姻持续时间不会太长了,正计划过段时间办离婚证,因为结婚证当时只是个过渡,事情办完了就离掉。不过我们离婚不离“家”,即使是没有结婚证了,婚姻的形式还依然保持,我们不会让别人知道。
如果同性婚姻法通过,我会不顾一切地走进去,甚至会提前走进去,因为我一直在为此努力。
(文章中提及的姓名均为化名)
男同性爱者:艾滋传播重要的“桥梁人群”
——艾滋病防治专家张北川访谈录 记者 文杰
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
新生代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我国目前处于婚姻适龄阶段的男同性爱者和女同性爱者人数有多少?
张北川(以下简称张):现在没有确切数据。许多调查结果认为,男同性爱者(含男双性恋者)占成年男性的百分率通常是2%—5%,依据这个百分率,我在2002年参考了国家统计局2001年人口统计公报,推算当时中国有男同、双性爱者的中间值约1800万,所以我常常喜欢说他们接近2000万,而女同、双性爱者世界各国来说都是男性的1/2,因此男女累计应该是近3000万。但这样还是很难统计在婚龄阶段的人数,因为中国婚龄的概念本身也很模糊,不过我认为这个数据要不要意义不大,比较重要的数字是在我们的调查中,80%以上的人迟早是要进入婚姻。我们的调查主要面向大城市的男同性爱者,半数人受过大学教育。而我国多数人在中小城市,半数人在农村。
调查:是和异性恋者的婚姻?
张:对,传统婚姻。关于这个数据,刘达临教授2005年出的书中认为——90%的同性爱者要结婚。这样的婚姻实际上是生事啊。有个丈夫给我来信,他向我求助,说他妻子就喜欢和女孩子玩,他怎么打也改不过来——这是个农村的丈夫。还有一个小伙子被逼婚,在结婚前夜卧轨自杀;一个妻子怀孕9个月,发现丈夫是男同性爱者,精神一下就崩溃了。我手上有很多案例可以证明,性取向不同对婚姻的破坏性相当地强。但同性爱者要结婚又是普遍的,是我们社会文化所要求的。
调查:这一点我有疑惑,我感觉现在的社会对同性爱者的宽容度蛮高的,而且婚姻方面父母的影响力越来越弱。
张:美国人、欧洲人、香港华人,都和我说过同样的话:‘我们看不懂中国。’他们的意思是看不懂中国的同性爱者的地位怎么样。一次我们在北京开会,当时有个分会场写上同志网站会,有个香港人一看就愣了,说‘你们怎么敢在宾馆这么写呢,我们在香港都不敢。’所以他们觉得中国非常开放。可实际上是这样,又不是这样,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们国家有位很优秀的同性爱者和美国、加拿大等媒体谈话时说,对于中国的GAY来说,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我认为这句话很准确。
调查:为什么是地狱?
张:中国一般大众没有接受过有关同性爱的科学教诲,大众对于同性爱的基本认识是负面的。从道德层面上认为是流氓、变态,是搞性乱的;另一方面,大众还有一个错误的认识,以为GAY结婚后就好了。有两兄弟,哥哥是GAY,弟弟不是,弟弟一直挺理解哥哥的,过去哥哥在家上GAY网站的时候,弟弟还帮忙望风。但是弟弟结婚以后,就对哥哥说,你结婚吧,你跟女人在一起就会好的!弟弟是大学本科毕业,好像已经很包容理解哥哥了,却依然这么看,说明教育需要水滴石穿,是一个非常长期的教育。
调查:你认为“地狱”就是指传统文化对他们的压迫?
张:对。按许多家长的说法是年轻人玩玩没关系,但结婚是必须要结的。可结婚对同性爱者 来说实际上就是地狱。这里面最残忍的一个例子发生在北方某城市,一个男同性爱者结婚了,等到妻子怀孕后,他就再不和妻子发生性关系,因为他本身就对女性没性趣。但是他内心又很愧疚,就在家里用“当牛做马”来补偿妻子,周围邻居都看在眼里,觉得他是个好丈夫。可实际上妻子非常恨他,先去找了情人,丈夫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来妻子背着他把属于他的私房卖了,然后和情人私奔。私奔当夜,妻子趁他睡着后给他被子上浇上了煤油,男的被严重烧伤。结果公安局来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邻居全部作证说男的很好,女的太没良心了。这件事情是男的的朋友给我讲的,他说他去医院看他朋友的时候,男的哭着说,‘我上辈子造什么孽了,让我是这么个人,还结了婚。’这是非常残忍的事情。
调查:他没有选择不结婚的权力吗?
张: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什么样的GAY更容易结婚呢?孝顺、传统、善良——他看不下去父母的痛苦。相反叛逆性强的,或者从小离家的,独立性强,可能不会进入传统婚姻。实际上我讲这个事情很简单,不就是爱是自由的问题吗!这里涉及公民权利,一个爱的选择的问题。我们的文化现在逼人结婚,不就像当年梁山泊与祝英台他们的父母来逼他们一样吗?强扭的瓜你以为它甜,其实当事人不是这样认为的。
调查:那么“天堂”呢?
张:我曾经碰到一个GAY吧老板,他讲美国旧金山一本同性恋杂志的主编和旧金山的议员来中国旅游,到他的GAY吧一看很惊讶,说‘在美国旧金山也没有这么快乐的地方。你们完全是没有限制啊!’实际上某种程度上也确实是这个样子,因为大众不懂,他们对两个男人或者女人在一起并不敏感,由此形成一个空间。虽然不懂,但是大众又有对小众的要求,也就变成了地狱。所以一半是天堂,一半是地狱,这是非常经典的评判。
拒绝做“桥梁”人
调查:根据一半天堂一半地狱的描述,中国同性恋者绝大多数会和异性恋者结婚,但是他们依然会有同性伴侣,甚至不少一夜情。我想这个客观存在的现实,对预防艾滋病传播会带来很大的困难吧?
张:这是肯定的。我们有个专业词叫“桥梁人群”。关于艾滋病传播的桥梁人群有几个:已婚的吸毒者是桥梁(人群),他们可能把艾滋传染给不吸毒的配偶;还有一边是良家妇女,一边丈夫是嫖娼者,丈夫也是桥梁;男同性爱者也是桥梁人群,因为他们普遍要和女性发生性关系,艾滋就有可能从GAY群体里面,借由一个男同性爱者进入家庭。我们国家最早是在1993年出现这样一例被确诊的案例,当时男子艾滋病发作已经到晚期了,他的妻子也被传染。大概是去年或者前年,我的一位朋友参加了一个艾滋病交流活动,有60个感染者去了,其中40多个男性,都是GAY,十几个女性是他们的妻子或者固定的异性伴侣,也被感染了。因为我经常讲桥梁人群这个事情,一个婚内男同性爱者曾批评我,说你为什么就说我们把艾滋传染给妇女,就不说妇女也能把艾滋传染给我们呢?他不了解科学和现象。
调查:男同性爱者不进入传统婚姻的话,对艾滋传播应该会起一个阻断作用。
张:所以桥梁人群是我们这种文化对同性爱的态度造成的没有办法的事情。在国外,上个世纪90年代初瑞典有个科研报告,他们也有男同性爱者和一般妇女结婚的,但比例只有3%,男同性爱者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不过仅是10%。在美国两三年前也有个报告,和异性结婚的只有3%。可我们的调查发现,我国的男同性爱者约1/3在婚,他们都和女性性交过,未婚的有2/5和女性性交过,这个比例远远超过了国外。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来:在落后的文化环境中,我们的社会在逼着男同性爱者去尝试和异性建立性关系。
调查:如果同性婚姻法能够通过,是不是能够大大降低男同性爱者作为艾滋病桥梁人群的风险?
张: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对于减少多个性伴侣的生活方式,减少艾滋病传播,肯定有积极的作用。西方上个世纪60年代末,美国民权运动兴起,所有的弱势人群都出来了,首先是非裔美国人,然后是妇女,中间也夹杂了各种各样的群体,比如残疾人、学生,也包括同性爱者,然后就进入了70年代的性解放阶段,在这个背景下上,有了艾滋。原来他们也和现在中国的同性爱者差不多,就是快乐是第一位的,其他都不顾忌。曾经一个阶段,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城市里,同性爱者社区艾滋感染率高达40%,每个人都认识艾滋病人,每个人都有朋友去世。艾滋患者大批离世的时候,引起了同性爱者们的反思,人们开始顾忌,就出现了性伴减少,考虑同性婚姻、感情。在西方国家,艾滋病的肆虐推动了同性婚姻的潮流。虽然中国目前还没有走到那一步,可就算中国走到那一步和西方也是不一样的。而且,从短期看,同性婚姻是很难被接受的。在去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一位政协委员、防艾界的高层专家反驳李银河,说同性婚姻对预防艾滋病的传播无效。另外一方面,很多同性爱者认为即使通过,也只是少数人会结婚,因为虽然有法律保障,但社会文化不可能马上就能跟上,他们还是担心被歧视。关于同性婚姻法,我和李银河私下交流过,觉得大概要20年左右,也就是一代人的时间,这代人过去可能就好了。我手边有首都师范大学出的初中生性教育读本,里面就谈到了不要歧视同性恋。随着教育的普及,社会会更宽松起来。
互助婚姻是一条路
调查:如果不能够在短期内通过同性婚姻法,有没有其他渠道来帮助同性爱者尽量避免进入传统婚姻?
张:在承受不住传统婚姻带来的压力的情况下,不妨先考虑一下互助婚姻。我处理过一个女性的问题,她是在怀孕8个月的时候发现丈夫是同性爱者,因为刺激太大,出现了胎儿窘迫症。在小孩一个多月的时候,丈夫夜不归宿,凌晨5点她抱着小婴儿离家出走。但她慢慢适应了这种生活,丈夫是研究生毕业,开了一间公司,将房产划在她名下,生日那天,丈夫送给她了上万元的白金项链,到最后,把她变成一只飞不动的鸟了。这种婚姻可能是个高物质水平但是低精神生活的婚姻。那么我们现在是希望打破这种怪圈,而互助婚姻是一条路。这就给他们一个不再遭遇家庭压力的壳,是件好事。
调查:互助婚姻是如何在中国兴起的呢?
张:具体时间我说不上来,但我见到的最早的互助婚姻应该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半期,在北京就出现了,一对男、女同性爱者结婚。我印象很深,我问他们会不会有身体接触,他说不行。他们的生活很有意思,女的有时候去找其他拉拉玩,男的作为护驾一起出去。他们打算结婚3年后就离婚。
调查:互助婚姻这种形式在中国的同性人群中比例有多大?
张:互助婚姻只能解决很少一部分人的问题,比例非常低,因为寻找对方是非常非常困难的。它和一般的异性恋找伴侣有非常大的相似性,经济、长相、个性、爱好,等等,一样地要挑。其中还有一点,每个人都知道这种婚姻的风险,那么他们就顾虑得很多。而且互助婚姻有些前提条件:彼此受过良好教育,必须生活在大城市,这个城市有男女同性爱者的圈子,互相交往,才有认识的机会。另外,男同性爱者闭女性多。所以,目前看来,互助婚姻只是一道门缝,但我们不应该把这道缝关上,因为它未来毕竟是一条路,给了一些人一条路。
调查:这种形式婚姻有没有不妥当的地方?比如道德、法律方面?
张:中国人喜欢讲道德,实际上却又是非常幼稚的,我觉得这里面没有什么违反道德的地方。如果说违反,我们只违反了一种落后的道德——拒绝进入传统婚姻。我在《同性爱》那本书里,专门用了100多页来谈论同性爱与性道德。我列了三种道德:激进主义性道德,现实主义性道德,传统主义性道德。所以道德不是只有一种样,你可能要违反这种道德,才符合那种道德。我觉得互助婚姻没有什么。过去我们习惯于社会来指导每个人的生活,那是错误的。个人有决定权,社会不能管的。至于法律,互助婚姻没有什么违法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张北川,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性健康中心教授,国内致力于艾滋病防治研究的著名学者。 |